清朝时期为什么皇帝要逼汉人换发型啊,那样的发型是怎么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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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年,这是中国历史上“天崩地裂”的一年,这年3月,李自成北上攻取燕京,崇祯帝自缢殉国,李自成派唐通招抚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吴三桂经过考虑,决定归顺新朝,并回京朝见“新君”李自成,在回京途中,因听闻家产被抄,爱妾被虏,所以改变初衷,回师山海关,袭击唐通部。李自成闻讯,决定征剿吴三桂,21日,双方激战山海关,22日晨,吴三桂情势危急,带随从冲出重围,至关外向驻扎在关外觊觎已久的多尔滚部剃发称臣,归降满洲军,双方合兵。26日,李自成败退回北京,旋即西撤,清军入关,“定鼎燕京”。
伴随着满洲入关而来就是剃发易服令
此前,辽东汉民早已深受剃头之荼。早在满洲建国时期,满洲统治者就强令投降的汉人效法满洲人的发式,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如天聪五年(1631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剃发”,崇德三年(1638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
清军入关,继续推行这个政策。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打败李自成进入山海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五月初一日,摄政王多尔滚率领清军过通州,知州迎降,多尔滚“谕令剃发”。初二进北京,次日多尔滚给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别发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抚,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这是清朝进入北京后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在朝汉族官员遵令剃发的为数寥寥,不过孙之獬等最无耻的几个人。不少官员观望不出,甚至护发南逃,畿辅地区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尔滚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自知操之过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顺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谕旨中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所以清军入关后,剃发、易衣冠的政策只实行了一个月。
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就此完结。当满洲统治者认为天下大定之时,立刻以民族征服者的姿态,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
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多尔滚即遣使谕给在江南前线的总指挥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十五日谕礼部道:“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要求礼部通告全国军民剃发。规定实行期限,自布告之日起,京城内外限于十日内,各地方,亦是在通令到达后的十日内“尽行剃发”。规定惩治办法:“……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这是对民众的。同时要求地方官员严厉执行,更不许疏请维持束发旧制,否则“杀无赦。”这是一道严令,只能执行,不许违抗。很多文章都指出,满清的辫子绝不仅仅是一个头发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满洲统治者其实把辫子作为的“良民证”使用!多尔滚在顺治元年五月讲到剃发令时,就明它的功能是“以别顺逆”:“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
剃发令在清初各地引起的震动极为重大,它激起了汉族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导致了长期的政局不稳,以至生灵涂炭。
时人陈确记:“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许多地方的抗清斗争不是始于清廷接管之时,而起于剃发令颁布之日。江阴人民壮烈的据城抗清就是在清朝委派的知县宣布剃发之后,相率“拜且哭曰:头可断,发不可剃”的情况下爆发的。从闰六月初一到八月中秋两个多月期间,清军对江阴屡攻不下,丧亡“三位王爷和十八员大将”,而江阴城中粮食眼看就要告罄,但战士们却士气越发的激昂,高唱着“江阴人打仗八十日,宁死不投降”的雄壮军歌。清军又调来西洋大炮轰城,八月二十日,江阴城被清军攻破。清军攻进江阴后,十分痛恨江阴人民的顽强抵抗,就下令屠城,“满城屠净,然后封刀”。全城人民“咸以先死为幸,无一人顺从者。”大砍大杀了三天,被屠杀者达17万两千人,未死的老小仅有53人。江阴这小小的城池,抵抗清兵达80多天之久,打败了清军二三十万的大军,杀死了七万五千多清兵,使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中国通史》,丁文主编)。在嘉定三屠后,当满清统治者“如愿以尝”的将“削发令已行”的旗幡插上城头的时候,满城已是白骨累累,史载:在满清的三次屠城中,嘉定城内民众无一投降者。
在此之前,满清自入关到占领南京,其间无论是挥戈西征还是举兵南伐无不势如破竹所向披靡,许多地方甚至是兵不血刃传檄而定,没有受到十分顽强的抵抗。为何如汉人的抵抗态度会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呢?明末朝庭吏治腐败、贪渎横行,官贵殷实却国库空虚。为镇压农民起义和抵御女真南下,明毅宗不断向民众加派三饷(剿饷、练饷、辽饷),民不堪命怨声载道。咸认明庭横征暴敛不恤民艰。孟子所言:“君视民如草介,民视君如寇仇”就是这个道理。更早的诗经则有民众的怒斥:“时日曷丧,吾及汝皆亡”!故无论毅宗自缢煤山或弘光被擒芜湖民众都不以为意。因风传满清轻徭薄赋,汉人反而对于满清则翘首以望,只要这传闻属实,汉民并不介意胡人帝于中华。在华夏民众看来,虽然金銮殿的皇帝变了,但只要自己不受干扰地照旧生活,中国仍然是中国,汉民照样是汉民。赋税反正总是要交的,如果满人皇帝轻徭薄赋岂不更好?待满清剃头令严厉重颁之时,民众如梦大醒,遂怒不可遏。原来满人皇帝不仅是要自交税服役,还要变我风俗习惯,毁我文化传统。按此胡服垂辫,华夏将成胡虏,中国将不再是中国(“言语、风俗、历史,三者丧一,其植不萌(就可认为是亡国)。”而衣冠属于风俗一项,所以当时百姓认为如果剃发易服,则中国就不能再称为中国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热血者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一夕之间竟成燎原之势。
明儒顾炎武很明确地把“亡国”和“亡天下”两个概念区别开。他的《日知录》中有一段话很值得注意:“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与有责焉耳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认为历史上改朝换代的“易姓改号,谓之亡国”,如满清那样使“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他还说,“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而“保天下者,匹夫之*与有责焉”。这就是后人总结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换言之,历史上的“易姓改号”的“亡国”就是“亡朝代”,“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的“亡天下”就是“亡国家”。我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顾诚先生在《南明史》第一章第一节写道:“在汉族官绅看来,大顺政权取代明朝只是“易姓改号”,朱明王朝的挣扎图存是宗室、皇亲国戚、世袭勋臣之类“肉食者”的事,同一般官绅士民没有多大关系;而满洲贵族的入主中原则是“被发左衽”(剃头改制),“亡天下”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应当奋起反抗。”
当时的西方传教士对此颇感不解。他们疑问为什么“为保守头颅柔顺如羊之汉人,今则因保守其发而奋起如虎”?汉族人民先“保守头颅”是不愿为保卫昏庸的腐败明庭上阵拼杀。后“奋起如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民族尊严。汉族的发式衣冠是华夏民族文化传统的象征。满清要把汉族人民的民族尊严和民族感情踩在脚下,这就遭到了汉族人民坚决的浴血反抗。
相应的,为了保证推行剃法令能够执行到底,满洲统治者对起义反抗的义军进行武力镇压,这种镇压,还伴随着抢掠和血腥屠戮,以及杀人立威。
清廷颁行“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注意:“留发不留头”不是百姓的口头阐,而是满清的正式颁布的命令)、“剃发易服,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以多尔滚为代表满洲贵族发布的“屠城令”后,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之上示众。
以嘉定三屠为例,满洲统治者“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命令一下,一向“民风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抗怒火,立刻在松山、昆山、苏州、嘉兴、绍兴、江阴等地熊熊燃烧。嘉定城中民众不分男女老幼,纷纷投入了抗清行列。然而,临时组织的民众义军无法与满洲正规军和汉*军的联盟对抗。乙酉年七月初四嘉定城破后,清军蜂拥而入。当屠城令下达之时,清兵“家至户到,小街僻巷,无不穷搜,乱草丛棘,必用长枪乱搅。”“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若见年轻美色女子,遂“日昼街坊当众*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史家慨叹:“三屠留给这座城市是毁灭和不知道德为何物的幸存者。”血腥屠杀之后,清兵便四出掠夺财物 (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 。朱子素的笔记《嘉定乙酉纪事》载“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故**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嘉定乙酉纪事》下同)。更有甚者,清军“拘集民船,装载金帛、子女及牛马羊等物三百余船”,满载而去了。
除嘉定三屠外,还有屠江阴,血洗江南、岭南、屠昆山、屠嘉兴、屠常熟、屠苏州、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屠湘潭,此外还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厦门)义士百姓屠戮殆尽,尸积成山,血流成河。1649年清军进四川时贴出公告“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日本人还挂出“皇军不杀良民”之类的幌子遮掩遮掩,满洲人连这都不用)。攻陷昆山时,在那里抵抗了三天的义军逃走,于是对平民实行大屠杀,当天的死难者就达四万,“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164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镶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 尽行诛戮”,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冢。”“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丘……”。充分暴露出满清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顾诚《南明史》)。
从满清入关到平定三藩,三十七年之多的屠杀,全国南北皆成废墟,直隶是“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卫周元,痛陈民苦疏,皇清凑议,卷1),河南是“满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龙,垦荒宜宽民力疏,皇清凑议,卷4),湖广是“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刘余谟,垦荒兴屯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素称“天府”的四川更是“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温江县,民政,户口),即使抗战时期日寇实行“三光”政策最惨烈的华北地区也未出现过这种凄惨的景象。许多繁华的大都市尽毁于清军之手,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几乎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 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据张善余主编的《中国人口地理》记载:明朝人口高峰为一亿五千万人,清军入关第二年(1645年)为八千万人(当时全国笼罩在血腥恐怖之下,笔者认为此数据不准。明末统计人口数量就有六千万,当时实行的是按人口缴税政策,所以民间隐瞒了大量的人口,专家一般认为当时明朝人口大约在一亿左右,还有学者认为人口在1.5亿左。),三十七年的野蛮屠杀,使全国总人口估计减少了近一半。历史上其他外族大规模入侵造成的人口损失为:蒙古灭金、宋人口减少四成,约五千万人;靖康之难减三成,约三千六百万人;八年安史之乱剧减二至三成,约二千万;五胡乱华(含侯景之乱)在低谷中波动并几度显著减少;日寇侵华二千五百万人惨遭屠杀,但总人口未减少。可见,清军的野蛮凶残连国人切齿痛恨的日寇也望尘莫及!除汉族外,满清也对其它民族进行屠杀,其中杀苗民一百万,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军消灭,杀回民数百万,还把漠北蒙古的准葛尔部落杀到最后一个幼童!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残忍!孙中山先生在《中国问题中国的解决》一文中,怀着强烈的民族义愤,列举满清政府的种种杀人罪行,控诉满清统治者“贪残无道,实为古仅所未有!”
剃发、屠戮总是和奴役并行。
满清入关前后除了对汉族和中国各族人民的剃发易服和血腥屠戮外,还进行了圈地、投充、文字狱、保甲连坐制等等一系列民族压迫政策。史籍记载,1644年5月满清政权入关,把燕京确定为首都后,便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相当于今日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满、蒙、汉三个八旗的将士及其家眷居住,而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则全部被迫迁移至京师外城——即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崇文、宣武两区。另外,多尔滚以安置满洲“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为由,三次下令圈地,逼迫汉民“投充”旗下,强制实行落后的农奴制,原来的小农变成了奴隶。奴隶逃亡,即实行重治“窝主”的“逃人法”。容留逃人做工的,甚至住宿的均算“窝主”,加之连坐,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丧家亡身。满清将被圈土地分给皇室、王公、八旗官员和旗丁,又称旗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地或明朝贵族的官庄,其实在圈占过程中常常是把民地硬指为官庄,把熟地硬说是荒地,把私田硬说成无主的荒地。同时,“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圈一室,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往往造成人民倾家荡产,无以生计。结果大量汉人沦为满人的庄客,成为供他们奴役、剥削的农奴。圈地运动持续了25年,到康熙八年才下令停止。(《世界史》近代卷,吴于廑,齐世荣主编)多尔滚不顾人民的死活,还一意孤行的下令:“凡有为剃头、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17世纪,在通向长城关口的大道上,经常可见数万成群衣衫褴褛的汉人男女哭哭啼啼的行走,汉*兵在挥舞鞭子驱赶。马上的满洲兵,用满语不断欢呼大叫,狂饮抢来的美酒,盘算着今天“收获”的财宝。这些磕头求饶、保住小命、被迫“谢恩”留活口的汉人,只好去当野蛮人的奴隶,没有价值的老头老太小孩子早已就地杀死。
男丁押去庄园做农奴苦工,女的分配给满人奴隶主淫乐。被满清杀害的新建人徐世溥,著有《江变纪略》,仅有抄本传世,该书于乾隆四十四年被满清禁毁。而今在北京古籍出版社重印。书中对清兵攻破南昌城的暴行进行了详细的记载,特别是清兵将妇女抓来“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轮*的兽性,更是人间罕见。
太平天国反“清妖”的檄文“奉天讨胡檄”中说的更详细:“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犬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中国有中国之人伦,前伪妖康熙,暗令 一人管十家,淫乱中国之女子,是欲中国之人尽为胡种也。中国有中国之配偶,今满洲妖魔,悉收中国之美姬,为奴为妾,三千粉黛,皆为羯狗所污;百万红颜,竟与骚狐同寝,言之恸心,谈之污舌,是尽中国之女子而玷辱之也。中国有中国之制度,今满洲造为妖魔条律,使我中国之人无能脱其网罗,无所措其手足,是尽中国之男儿而胁制之也。”(康熙执政时设置“满大人”,被老百姓称呼为“官鞑靼”,对其管辖下的民户家女子拥有初夜权,但凡婚嫁的女子,第一夜是要送给满大人“官鞑靼”享用的。)
在这近两代人的时间内,满洲统治者不仅对反抗者进行血腥屠杀,而且,对已经顺降者也实施严格的管控,只要对剃发令的稍有懈怠,便立刻人头落地,甚至累及他人。
顺治二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镇江知府从别处运来拒不剃发者的首级示众,威胁人民,贴出告示“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顺治二年十一月,多尔滚往京东地区打猎,有人报告丰润县生员张苏之子张东海“不行剃发”。多尔滚当即派人将张东海斩首,其父杖责五十,革去生员名色,庄头和邻里四人分别受杖。
顺治五年,黄州府广济县民胡俊甫因居住乡村,一度患病卧床,没有剃发。知府牛铨下乡踏勘荒田,胡俊甫不知清朝法度厉害,竟然莽撞地跑到知府大人面前诉说灾荒困苦。深得“时中之道”的牛铨一眼瞥见这个蓄发违制之人,不禁心花怒放,立即解往湖广总督罗绣锦处请功。结果“胡俊甫立正典刑,乡保张赞宇、邻佑张生祖、夏正德各鞭一百”,该县知县郝光辅也以失察罚俸示惩。
顺治十年,刑部擒获了两个没有剃发的人,“供系唱旦戏子,故此留发;在外戏子似此尚多”。顺治皇帝立即颁诏:“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今二犯敢于违禁,好生可恶。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传饬,如有借前项戏子名色留发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发;若过限仍敢违禁,许诸人即为拿获,在内送刑部审明处斩,在外送该管地方官奏请正法。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官民从重治罪。”
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现在人们常常看到的剃半个头,而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那种清末才有的、现在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当时也得死,因为满清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炎黄子孙,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实在不堪入目,不过1647年清广州剃发易服令竟还无耻的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顾炎武《断发》诗)。
注:事实上,满清发式从明代到清末是一直变化的。
明代女真男性的发式,与清末那样的前剃后辫有很大距离,剃发数量与结辫粗细差别很大。在1595年,即明朝万历二十三年,朝鲜派往赫图阿拉的使者申忠一,在《建州纪程图记》一书中详细记述了赴使在建州女真努尔哈赤的营垒里所见到的各方面情况。其中关于发式这样写道:女真习俗都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结辫以垂。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镊去。女真男性的发式,即其剃发的习俗,是将大部分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很少的一点头发,结成辫子下垂。如此得到了女真发式的全貌:脑后留下小手指细的头发,拧成绳索一样下垂,余发全部剃掉。配合这样的发式,胡须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而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因海难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鞑靼漂流记》一书。书中这样描写清人的发式:“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的剃掉。无论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样。”对于满洲“留头不留发”的标准发式“金钱鼠尾”,当时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遗编》叙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后事,记载满人发式,是所谓“金钱小顶”。
1799年,日本宽政十一年,伪嘉庆四年,中川忠英于长崎访谈清国商人,出版了一本专门辑录清国人习俗的书《清俗纪闻》一书,其中《冠礼》卷的绘画中,一侧背站立的教书先生头顶蓄发,编一长辫垂于后背,其长度已达腰部,辫尾有发带系结。从这张实图上看,头顶蓄发,部位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4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按照图上的式样同清初金钱鼠尾的情况相比,蓄发从一个金钱变成四或五个金钱,数量比清初增多是明显的,但是如果将剃发与蓄发相比较,剃发还是主要的,也就是说剃发占大部分,蓄发仍然属于少部分。而再过100年,即在扬州十日200年后,清人的辫子变粗了,剃头面积变小了,由初期的金钱鼠尾式变成了今人所熟知的“阴阳头—半瓢”式。陈登原《国史旧闻》中描述得:剃发,就是把额角两端,引一直线,依此直线剃去直线以外之发。现将清末发式与剃发令发式比较一下,结果令人吃惊地发现,两者虽是继承演变关系,但差别较大。前者几乎将全部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小手指细的结辫下垂。而清末则将大部分头发保留下来,结辫下垂,仅剃掉极少一部分头发。都是又剃又辫的发式,却给人以判若两人的印象。辫子和剃头是成反比的,这时的辫子已经简直比一条小蛇还粗!为什么会长粗?遗老张钫《清末社会鳞爪》记载:清军“在打交手白刃战时,将辫子缠于脖项,借以避刀砍。所以军人的辫子较大,如发少则搭以假发,或加黑丝线,以壮其形态。”就这样,满清的辫子,经历了:鼠尾——猪尾——蛇尾的发展过程,才发展到我们今天认识的阴阳头的形态。
孔子后人,原任陕西河西道孔闻謤闻听剃发令奏言:近奉剃头之例,四氏子孙又告庙遵旨剃发,以明归顺之诚,岂敢再有妄议。但念孔子为典礼之宗,颜、曾、孟三大贤并起而羽翼之。其定礼之大莫要于冠服。……惟臣祖当年自为物身者无非斟酌古制所载章甫之冠,所衣缝掖之服,遂为万世不易之程,子孙世世守之。自汉、唐、宋、金、元以迄明时,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诚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遗规,不忍令其湮没也。即剃头之例,当时原未议及四氏子孙,自四家剃发后,章甫缝掖不变于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变,使天下虽知臣家之能尽忠,又惜臣家未能尽孝,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备也。……应否蓄发,以复本等衣冠,统惟圣裁。”孔闻謤搬出孔子这块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为例,满以为可以为孔家抵挡一阵,保住先世蓄发衣冠。不料却碰了个大钉子,“得旨:剃发严旨,违者无赦。孔闻謤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况孔子圣之时,似此违制,有玷伊祖时中之道。著革职永不叙用”,连孔子的面子也不给。这就揭穿了满洲统治者所谓尊崇孔子的真面目:“奉行儒术,崇饰观听。”只不过是“南面之术,愚民之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