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法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创新

谈谈法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创新

 导语:法学本科教学中,普遍注重法律知识的灌输,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太重视。法学理论课主要部分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这些内容的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敏锐的洞察力,通过广泛相互联系的概念和原理,帮助学生理解各种假设的法律状况,并可以运用逻辑来推定法律。

 一、对法学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第一,强化外语教学,熟练掌握英语和其他外语。

 在国际组织的活动、国际经贸交往和科技交流中,英语是世界通用的语言。在一个国际性组织的群体活动中,或是在某种国际性的争端解决机制中,其法律文件和相互间的交流合作,没有足够的英语能力,就无法及时恰当地表达自己的主张,实现自己的权利。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特别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迫切需要懂经济、懂法律、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精通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外国法律,维护我国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因此,必须重视外语教学,使我们的学生能够面向世界,成为具有全球观念和国际化视野的`法律高素质人才。

 第二,突出国际法律内容的教学,熟练掌握国际法律知识和外国法律知识。

 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多边交流与合作日趋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日益重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迅速融入世界贸易体系,成为国际上举足轻重的贸易大国,而WTO规则及其他国际法规则直接影响着我国国内法的制定、修改和适用。因此,法学本科教学中应加强对国际法律规则的研究,特别是对WTO规则、英美法及港澳台法等相关课程应开设给学生选修,这样才能够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第三,必须重视法学理论和理论法学的教学。

 法学理论课主要部分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这些内容的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敏锐的洞察力,通过广泛相互联系的概念和原理,帮助学生理解各种假设的法律状况,并可以运用逻辑来推定法律。在课程设置上还应重视理论法学课程及应用法学课程中原理部分的内容,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精神,从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对法理学、宪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树立公平、平等、正义、自由、法治等现代法律价值观及保护人权理念。

 第四,重视与法律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课程的设置。

 现今的社会关系已经非常复杂,非具备相应的专门知识已很难理解和把握它们。比方说处理专利问题必须具有科技教育的背景,处理国际投资、国际贸易方面的问题则应该掌握投资、贸易方面的知识等。因此,法学本科课程的设置应体现对学生人文素质和科技素质的培养,可通过选修课形式开设经济学、哲学、工学等相关课程。

 二、对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使学生直接参与法律的操作过程,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我国高校实践教学的发展明显滞后,与人才培养目标有很大的差距,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实践教学课程目标定位不准确,无法完成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任务;二是没有形成目标明确、内容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混乱;三是针对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方法不健全,没有科学的考核标准,无法真实反映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四是实践教学的资金投入和师资力量均严重不足,影响到实践教学的开展或没有实际效果。因此,必须改革旧的法学教学模式和法学实践教学方式,建立与社会实践相适应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一是创新课堂案例教学。开展以课堂讨论、辩论式、互动式为主要形式的案例教学环节,启发学生积极思考,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拓展学生的思维,深化对所学知识的理解。[2]二是加强模拟法庭训练,让学生在训练中熟悉司法审判的程序和法律规则,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协调的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校外法学教学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机构参与司法实践和专业实习,使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则的理解,增强法律实践和操作技能。

 三、对法学本科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法学本科教学中,普遍注重法律知识的灌输,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太重视。在教学方法上仍然是采用过去那种填鸭式、说教式的授课方式。通常是教师在讲台上读教案,学生在下面记笔记,考试前学生紧急背笔记,教师与学生之间没有互动、没有交流。这种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系统地掌握该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但却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成为只是一个被动接受知识和记忆知识的机器,而没有做到传授知识与训练学生能力并重。因此,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的呼声很大。在法学教学方法的选择上,要变单纯讲授为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变单纯课堂教学为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或协商讨论式教学,使学生在双向互动的教学环境中掌握法学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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