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改种果树怎么审批
法律分析:1、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后,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2、受理。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以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措施;3、缴费。通知用地单位依法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4、上报。将有关材料逐级上报给地级、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审批;5、审核、审批。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和会审,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森林法》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