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冻结财产期限
法律主观:
监察委冻结存款的期限视案件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调查期限。监察机关采取冻结存款财产等措施的时限从具备冻结的条件开始,到冻结的条件消失时结束,最长不超过调查期限。冻结存款的条件消失后或者案件结束后,应及时解除冻结措施。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百八十七条02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