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改装处罚标准

车辆改装处罚标准具体有:

1、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辆发动机、车架,十日内不办理变更手续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2、改变发动机类型,改装车辆排气管,增加车辆后导流翼,增加车前探照灯,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国产车辆更换轮胎尺寸并加装车身保护装置的,责令恢复原状,并给予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车辆改装的合法范围包括什么

1、更改车身颜色。按照规定,车身改色不能超过3种(如果改车标颜色也是会算在内的),更改车身颜色不能超过30%,并且不能使用工程抢险车辆相同的颜色;

2、外观的贴纸。比如车身的拉花、贴膜等也属于合法改装,同样如果车身贴纸面积超过30%则需要到交警大队或者车管所进行报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违法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