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关系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为加快构建职责清晰、责权一致、高效有序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3月29日,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司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成立联合考核组对乡镇综合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核过程中,县司法局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文书印章的使用等问题作出同步指导。明确指出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规范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全面公布权责清单和处理决定,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管理,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