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日早托政策的比较
1、美国:对各类托班有标准和法规。美国政府对于婴幼儿早期教育想当重视,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婴幼儿从出生起接受正规的教育,特别是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龄前儿童。对3岁以下的婴幼儿,美国的托育机构主要是托儿所。托儿所分有两种,一种是日托中心,另一种是家庭式托儿所。运作方式的不同,以及地区差异、孩子年龄的不同,使得美国各州的相关费用也有所不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的托育市场发展比较成熟,每个州都会对各类日托班的标准有立法要求。
2、英国:起步最早。英国的托育服务起步较早,中世纪时期教会与慈善团体扮演幼儿托育照顾失孤儿童的重要角色,民间兴起的托育机构解决了家中无人照顾幼儿的问题。战后,政府开始重视对幼儿的教育和学前教育的部分。随后教育部在英国各地普设托育中心、儿童心提供全日制的托育照顾、时段制托育、课后照顾等。高品质的学前教育环境和托育对于婴幼儿的教育和学习有显著的影响。
3、日本:需求引领发展。在日本,托育最早起源于一对夫妇开设的私塾学校,由于贫困学生经常带着弟妹来上学,便有了儿童福祉服务的开端,称为保育所,由于家长在农忙时无法看顾婴幼儿,便将婴幼儿寄放在保育所照顾。二战过后,日本出现婴儿潮,女性地位及生育观念的改变,开始出现了少子化的现象。随着生育率下降,政府为鼓励生育,出台了天使计划等政策鼓励生育。在未来,将设立幼托整合的政策,充实保育所之外的托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