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惠老师讲人性扭曲不开显怎么办

人和社会是分不开的,人性的扭曲和社会的扭曲往往是相互作用的结果。

我个人认为,人性本是善恶俱存,所谓“人性的扭曲”就是外界与自身互相作用下的“失衡”。

我们每个人都想从这个社会获取,不论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社会的包容性尽可能满足了不同人的欲望,但社会对人欲望的满足毕竟是有限度的,社会的包容也不可能应有尽有,一旦不能满足时,一类人就会想法抑制他的欲望,尽快与社会相适应,另一类人就会挻而走险,走极端,抢劫,偷盗,强行霸占,利用职务之便去非法侵吞,这就是贪婪的暴露.

适度的欲望对个人来说未必是坏事,最起码他可以激活人的斗志,人因他而变得精明.干炼,想办法提高自己的本事以获取自己想要的一切,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的这种原动力,他是推动社会前进与个人进取的要素,这正是公平竞争所必须的,试想人人都清新寡欲,无所求无所想,这个社会就会变成死水一潭,还谈什么发展.进步?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欲望的极端便是贪婪,一味地为达自己目的不惜一切手段就会着火入魔,最后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给自己给社会给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痛苦.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象我们人类籁了生存的环境,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去开采,去破坏,而不去加以保护,走循环发展的道路,我们的地球就会变得破烂不堪,最终遭到环境的报复,欲望与贪婪的辩证关系有如对环境的利用与保护,关键还是一个度.人欲望的极至就会导致贪婪,是最典型的人性扭曲.

对钱财物的贪婪是最普遍对社会危害最大的人性扭曲形式之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这类贪婪的形象描述,鸟为食亡似乎尚有其自身的规律,但人为财死却未必是人所必须的,一个人因赤贫而到去挻而走险倒还有他存在的正当理由,之外因贪财而丧心病狂最终走向犯罪或灭亡是人性扭曲的结果,这类人往往不是无吃无穿,相反有时甚至是自己拥有够多的钱物而不断地刺激了他的贪婪心,不知厌足而变本加厉,你说胡长清.成克杰没吃没喝没穿没用吗?显然不是,为何他们还去贪呢?这就是对钱财过多的占有泛滥成灾的结果,正所谓贪婪成精.成性.如果一个人把大部分时间精力都化在对钱财物的极大占有上,久而久之就会失去自我,就会上隐,如同吸毒上隐一发而不可收拾,贪婪有时甚至不是一就而就的,是长期对某一对象物有机会占有而形成的,没一定环境形成不了气候,我们常说小时候偷针大了偷金就是讲的这个理,小时有针偷大了有金偷,这是他不良行为存在的前提,而后才有一个从质变到量变的过程,这类人对钱财的拥有利用不是他的主要目的,他重复获取的往往他一世,他的子孙都恐怕用不完,他之所以这样是贪婪形成的本能,一当这种本能养成就很难逆转,如同嗜毒者,你要他戒毒很难,如果他能控制自己适渴而止,就不会造成人财两空的境地,往往贪婪极度膨胀之时,也就其走向自我毁灭之时.

对权利的极度占有是另类最具杀伤力的贪婪,权利的追求之所以被多数人趋之若骛无外乎他能给人带来一些好处:为名图利,有了权,有了一个响当当的职务,他的名气,他的利益就随之与日俱增,获得权利是为了实现自我也好,是为他人谋幸福也好,是为了发财光宗耀祖也好,是出名图利也好,总之所欲望的就变得可能,对权利的追求本没什么不对,自古以来文人雅士才子佳人无不为此而单精竭虑,勾心斗角相相互利用也好,阿谀奉承也好,十年寒窗也罢,总之只为在他人之上,只为捞取驾驭他人特权的通行证,只为心想事成,权利是人们给的,但他是不是能实实在在为人们谋利益就很难说,自古以来就标榜为老百姓撑好权用好权,但真正能兑现的又有多少,西方国家搞的三权分立,也无非是调整权利人的撑控失衡而想的法子,权利的倾轧,争权夺利也正是人贪婪权利的极至表现.皇子皇孙们为夺皇位而兄弟相残,到头来只得黄泉下相见,不正是对最高权利的贪婪吗?再看看芸芸众生,又有几个不为权而疯狂,而奔波忙碌,对权利的贪婪尽管没有对钱财那么普遍,并总是在暗处进行着,较量着,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为此而飞蛾扑火,看起来很隐蔽却无处不在,他对人性的扭曲毫不亚于人对钱财的贪婪所造成的扭曲,他对社会对人们造成的危害更大,波及面更广,因为对权利的贪婪不仅仅是争夺人本来就有一定的地位.影响.经济基础,更主要的还是他还可能是社会的精英,有着较高的知识水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他对自己的现状不满足,他一动歪门邪道,造成的负面影响与损失自然就大得多,一只蚂蚁跺一跺脚够不成多大的振动,但一只大象跺一跺脚就非同小可.权利的吸引力与诱或真是太大了,难怪现在农村为选上一个小小的村委会主任倾囊而举,候选人给选民发红包,为何这么舍得?不正是对权利的渴求上升到贪婪的心态吗?

好色是另一种极具典型性的贪婪,色欲与生俱来,这似乎没什么争议,有的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还试图通过实验来证实人自出生就有性的要求与驱动力,说什么小孩子吮手指头,玩过家家的游戏等都抱有性冲动成分,不管怎么否认都无法回避人对异性的追求与爱好,至于妮姑和尚标榜禁欲,了结与尘世的烦恼,其实也都无非是一种人为的抑止,不是人正常的生理表现,权当做一种解脱吧,正道是那些色欲熏心的善男信女们,不妨用来做为色心色胆旺盛时降火的一剂良药.

适度的色欲对己对人并无多大的防碍,相反是生殖与相爱所必须的,如果对人的这一点基本权利都加以剥夺或禁止,那人活在这世上就太不值了,简直连禽兽都不如,问题是人毕竟是人不是动物,不能套用动物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一套,还得讲个人伦,法理和自觉自愿,在色侵犯方面受害较普遍的是女性,这与女性的社会定位及男性的攻击性强等不无关系,随着制约女性发展的枷锁的打碎,女权运动的兴起,女性被性奴役与虐待的情况将大为改变,现在社会上出现了男公关及倒剽的现象,一方面说明了女性的状况有了新改变,也说明了贪色不仅仅是男人的专利,女性也有.这当然同样是有教养的人所不齿的,但却多少从反面反映出了女性在色,性自由方面的改观,这也正好说明了男女都存在对色欲,性欲贪婪的一面,一个人过份追求感观或肉体上的刺激,势必会走向罪恶的深渊.

世界上因贪色而犯罪或因此而演驿出一曲曲人间悲剧的事件举不胜举,男人贪色,有权有势又有色胆,怎么办,霸占.勾引,不惜一切代价奸污,西门庆不正是这样吗?这是典型的色占有狂,因此导致的人间悲剧大家都知道.这里要沉清的是,不仅是相当多的男人好色成性,女人也不例外,因社会的文化的及女性自身的原因很容易被忽视,所谓尤物淫荡,奸夫淫妇,不正是说明色女们在癫娈倒凤中所起的引诱作用而形成的恶果吗?女人不坏男人不爱,这个坏指什么呢?无非就是指色迷及有钱,这个坏正人君子恐怕是不爱的,因为这不合他们对女性的取舍标准.

贪婪的对象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上面所说的三种只是社会上表现出的主要形式,贪婪什么并不是问题的根本,主要在于一旦形成这种本性后给社会个人及家庭所带来的危害创伤,人类不断在追究贪婪的根源及寻找避免贪婪的途径,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克制这种贪婪,避免悲剧或损害的发生,对于权利,有的人想到了制度的完善,对钱财,有的人想到了品性与法制,而对于色欲,有的人想到了怎样洁身自好,责罚甚至色空.所有这些办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的甚至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如今,因道德观念的淡化.缺失,金钱至上的流行,从正常的欲望到无禁止的贪得无厌已是见怪不怪,过去曾是惊天赅世的贪婪事件现在听起来没一点新意与触动,若无其事,人们一方面极其仇恨这种贪婪,恨不得刮其皮食其肉,丢其人献其丑,另一方面又感到无可奈何,望洋兴叹,久而久之这样的事见得多了又没办法去改变,只得选择麻木不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谴责已改变不了现状,能管的管一下,大多数就只得放任自流了,所以现在人们都发感叹说,胆子越大越强旺越有权有势就越如鱼儿得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受虐待受损害的无援无助无所适从,只得听天由命,至于那些贪钱又贪色的官吏们,更是无法无天,无拘无束,用所谓的党纪国法来制约他们简直是隔靴搔痒不着痛处,难怪人们常说哪些被绳之以法的贪官,只不过是沧海一粟,并且肯定是不带爱相的泡头鱼,要不然是决不会拿来闯炮灰的.所谓纪检.监察行为也无非是当权者为调节利益集团内部矛盾失衡,化解权利人因贪婪而给另一类人群造成的损害或影响,抑或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会遭受动荡不安而采取的一种举措,它的有效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各种矛盾的复杂化尖锐化而暗然失色,况且它的对象仅作用于有权利的党内部,对社会上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贪婪现象似乎显得无能为力.所以对预防或打击贪婪给社会尤其是给直接受害人所带来的危害还只得另寻他途,贪婪是种社会顽疾,没有什么办法能根治,自古以来都是如此,但并不等于是说他是不可减缓或抑制他向更深危害更大的方向发展的,事实上不同的历史时期,贪婪的盛行与否是与当时的社会风气,体制及法制发展状况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里就怎样阻止贪婪向纵深方向漫延提一点浅见:

首先是要尽快构建以人为本的文化体系,这个体系构建的目的是为了从素养上对整个民众有个脱胎换骨的改造,使他们真真切切感受到这种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几千年来一直有一种文化在支撑着我们在向着正义的道路前进着,使无数想走向贪婪的深渊的人因此而望而怯步,或制止或抑制或使其迷途知返,他就是以孔孟之道为主的上流社会文化和以<<增广贤文>>.<<三字经>>等为主的民间文化体系,尽管人们在不断地怀疑他的正面作用,甚至将其视着糟粕而弃之,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几千年来华夏文明的历史长河里,他对民众所起的正面教化作用是任何一种文化所不能替代的,他对国人的影响是深远的,甚至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平民百姓,无论是当权者还是手无寸铁老百姓,他们都在这种文化土壤上生长着,滋润,约束或规范着他们的行为,而现在这种文化给国人带来的作用和影响已越来越小,这固然与新文化运动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社会在不断发展,这些文化体系已远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并且有些内容成了时代的桎梏,有的甚至不是利用完善与修改所能解决得了的问题,这就需要一种新的文化体系来填补这项空白,可以这么说西方国家的<<圣经>>比我们国家的儒家学说更具有生命力,无论从所影响的幅度或影响深度上来讲都是如此,这两个世界的文化体系都遭到过其国人的批斗或摒弃,但他们现在在各自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与作用迥然不同,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主要还是<<圣经>>的内容及形式上的优势,他的大众性以及神职人员始终不渝的推介是他至今未衰的主要原因,他是一种文化,他更是种信仰,这就更加巩固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我们要构建一种新的能够替代儒家学说的文化体系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现在没有,将来是否有还很难说,但要解决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所带来的人们精神上的缺失又不能没有他作支撑,我们需要孔子.孟子这些个的圣哲先贤,我们更需要<<论语>>.<<孟子>>等这样的经典作蓝本,他是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精神食粮,他更是我们对付贪婪的灵丹妙药,但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文化体系还没有诞生,这就是在这个时代感到迷乱与精神空虚的症结所在.在这里我们想到了鲁迅,他和他的作品似乎使人看到了构建这种新的文化体系的暑光,但他必竟只是构建这种文化体系的一颗耀眼的星,离一个完整的文化体系的诞生还十分遥远.他的影响度与民众可接受的程度也远没达到一个斩新的高度,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内涵与对社会的示范效应也在下降.他的永恒性值得考验.所以我想要构建这样一种文化体系必须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一个人才背出的时代,其次是个社会盛世的时代,是个人自由与言论自由有着极大保障的时代,最后就是他的思想文化体系具有往后推移几百最好是上千年的存在魅力.人们需要这种精神食粮的存在,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把他作为生活中的行动指南,他的磁力效应有着绵延不绝的后续示范作用.也许这样的文化体系不一定会在中国产生,更有可能是全人类智慧的结晶.随着人类社会科学的发展,世界各点上的人们的互动变得极其可能,整个地球上的人们都渴望有种***荣***生的精神支柱来指引着自己的存在,而信息社会的迅猛发展及文化上的不断相互渗透,使这种得到全世界认可的文化体系变得很有可能.地球变成了村,这个村的文化体系就很有可能由全村人来构建与演绎了.

其次就是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及其它的约束机制.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贪婪的人和事更是如此,法律对人行为的规范作用当然不可小视,问题是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对贪婪的抑制与振摄作用不可同日而语,其可操作性也是制约他有效性发挥的主要因素,其次是他的严肃性及尊严的问题,如果一旦这些方面失去了他的光泽,他对贪婪的制约作用就大打折扣.当然很多贪婪的对象物并不是能在法律法规的层面上能解决得了的,法律的局限性及其可打击的范畴决定了他对贪婪的制约有着不可穷及的地方.法律有着先天性的缺限,况且他的严肃性受到挑战时他就似乎变得无能为力起来.这就需要有其它方面的约束机制作补充,如道德舆论,新闻媒介的监督等.由于种种原因这方面的效用显然发挥得很不理想.这些工具的游戏规则决定了他是个行动的矮子,他对贪婪的打击及振摄作用总是显得那么力不从心。如果我们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对驾驭他周边的事物变得得心应手,高效快捷起来时,我们对贪婪的预防,抑制乃至打击就会变成可能,至少贪婪的事例就会变得越来越少。这是一种侈谈但他在西方国家却是事实,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这方面向他们靠拢?是观念问题还是体制障碍?

再谈谈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及社会风气的好转对贪婪的预防及制约作用.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的相对丰富是刺激了贪婪的聚起还是相反,我看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对于贪官污吏,他们会因为社会财富的丰富而加剧了其贪婪的心,更加彭胀了他们的私欲,但对于一般的平民百姓,这却是平息他们贪婪的最佳良药,他们有欲望,但他们对其欲望的目标却是极其有限的,有时甚至是仅仅停留在吃好住好穿好用好上,当这些能基本满足时,他的良知道义及厚重的文化背景就会牵制他们向更深的贪婪的高度漫延,俗话说饥寒起盗心,这个盗往往体现在一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上,即使是满足了也够不上贪婪,而得不到满足,有一类人可能就会走向事物的对立面,杀人放火都是有可能的,这是欲望得不到满足而产生的贪婪,而如果这些基本的欲望得到了满足,贪婪的可能性就会减少一大半.可见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对预防抑制贪婪的巨大作用.当然社会风气的好转同样有着潜移默化的效果,尽管他不能有效地抑制他,但却或多或少对其有规范作用.尤其是对一般平民百姓的贪婪更是如此,没有人指望社会风气的好转能彻底解决贪婪的问题,但从客观上讲他的作用又不可忽视.

现说说贪婪与诚信的问题,贪婪与诚信似乎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其实不然,事实上一个诚信的社会,一个正人君子,他的所作所为往往是与贪婪格格不入的,当然这是种理想的社会理想的人,所以当一类人或群体试图贪婪时,他不得不考量自己的得失,他不得不担心自己的诚信受损,他所冒的贪婪之险与他失去的诚信是不是值得,是不是得不偿失,这对于达官显贵及正人君子更是值得忧虑的,正因为如此,让一个诚信的风气尉然成风也未偿不是预防抑制贪婪的一剂良药,要造成这样一种态势,就是他所冒的贪婪之险与他失去的诚信给他所带来的损失不可比拟,用诚信来制约贪婪,在现代契约型社会无凝会起着很大的作用.讲诚信是品质优良的表现,而贪婪是人心向恶的使然,我们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人们争取利润的最大化,这是全社会所认可的,所提倡的,我们憎恨在不对称的前提下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利用自己的特权,或利用自己所撑握的一点点贪婪的资本、有利条件来施展自己的小伎俩,来获取一些不明不暗的利益,等事情暴露后就显出自己狰狞的面目来,挻而走险祸害无穷,完全扭曲自己的人性.这完全不是一个讲诚信的人所作所为,是人们所不齿的.

贪婪的对象物可大可小,但贪婪之心却都是一直在不断地彭胀着,不会因对象物的多少而对贪婪之心有多少改变,就象一个吹起来的气球,等到体内容量不足已满足外面源源不断涌入的气体的负荷时,爆炸毁灭就是他的必然结果,大气球也是炸,小气球更是炸,结果都是一样,只是产生的毁灭性程度不同而已.

事实上只要人类存在,贪婪的现象就不会停止,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将这种贪婪的损害控制在一定的、可承受的范围内,人心不死贪婪不止,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利用社会的法律的文化的经济的力量来约束它,来操纵它,使它不至于危害更深,受损更广.面对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贪婪将人性的扭曲得面目全非,人类正在否定自己,正在毁灭自己,我们拿什么来拯救这种怪异的现象?人类面对不断异化的自己又将何去何从?这不是岂人忧天,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而又严峻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