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规定房产纠纷超过二十年有失效期吗?

你好,一般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归属于谁,口头协议很难作为有效证据被采纳,一般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下面是具体的说法:

一、房产纠纷诉讼有效期限多长

1、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期限:3年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房地产纠纷特别诉讼期限:1年

其中《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房地产纠纷最长诉讼期限:20年

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