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四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四个一律:
1、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2、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3、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4、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个百分之百:
安全生产监管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办率达到100%;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率达到100%;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立案处罚率达到100%
根据安监总政法〔2011〕1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
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