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少分财产吗
法律主观:
夫妻离婚,有过错的一方要少分财产。过错包括: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