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需要带些什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离婚手续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离婚手续需要带些什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

 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一、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二、女方怀孕离婚手续办理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女方怀孕期间主动提出离婚时,双方达成一致后,离婚有哪些手续呢?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军人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军人离婚手续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

 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

 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

 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

 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

 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手续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

 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四、农村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在我国离婚手续的办理是不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农村离婚需要的手续和城市离婚需要的手续是一样的,

 不过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之分,其手续会有所差异。

 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

 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

 起诉离婚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

 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五、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

 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六、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七、涉外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跨国婚姻怎么办离婚手续

 1、跨国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八、协议离婚手续费用多少

 协议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协议离婚程序比较简单,而且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的费用也比较少。

 协议离婚手续一般是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费用就需要工本费,现在大概是9元一对。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和材料: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九、诉讼离婚向法院缴哪些费用

 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一、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执行等)

 (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申请执行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