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的主要变化

法律分析:1,职务与职级并行——增加职级规定

2,考核——政治素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3,任免——将领导职务和职级加以区分

4,录用——不能录用的人员由三类增到五类

5,取消“挂职锻炼”这一交流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