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如果请不起律师,在法庭上可以为自己辩护吗

被告人如果请不起律师,在法庭上可以为自己辩护。

自行辩护,被告人自己对指控进行辩驳的诉讼行为。自行辩护是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最主要形式,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即使委托或被指定了辩护人,仍然可以自行辩护。在立案侦查阶段,特别是在被告人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被告人有权知道其被指控的内容,有权知道其犯了什么罪,有权知道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是什么,同时提出自己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辩解。在接受讯问时,被告人除应如实回答讯问外,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