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漏税事件是怎么回事?
2002年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刘晓庆被依法逮捕。经查实,刘晓庆作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行为已涉嫌偷税犯罪。
4月2日,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晓庆经典广告公司涉嫌偷税立案调查。
4月4日,北京市地税局将此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于4月24日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责任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靖军(刘晓庆的妹夫)和前任会计方利。5月30日,靖军、方利被依法逮捕。6月18日,该案责任人冉一红(又名刘晓红,刘晓庆的妹妹)被刑事拘留。
北京市地税局于5月9日依法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96万元解缴入库。
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晓庆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公安局所属的北京市看守所。
8月25日,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公布,刘晓庆还通过参加营业性演出、拍摄广告、提供肖像权以及出租个人房产等途径取得收入,并采取与支付方签订虚假收入合同的手段隐瞒收入;同时,对于未依法纳税的收入,在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的情况下仍拒不申报纳税。
扩展资料
刘晓庆回忆自己在秦城监狱的422天生活:“秦城,一切都是黑沉沉的”。刘晓庆对自己说“重中之重,是要把身体保护好。”她开始每天跑步,没有钟表,也不知道时间,每天早晨在只有几平方米的牢房中跑对角线,跑8000步。监狱冬天也没有热水,她就每天洗凉水澡。她和号友们一起每天吃玉米面窝头,喝玉米粥。
中国网-刘晓庆偷逃税多1400万 其房产近期将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