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多少同意才能动维修基金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维修基金和物业费区别
很多人将两者搞混。其实,维修基金和物业费是两种费用,完全不一样。业主在入住之前,就一次性缴纳完了房屋维修基金,入住后没有特殊情况,不需要再次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而物业费,按月、按季度、按年缴纳的都有,并且每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费都不相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