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首起恶势力案13名被告人再审均判无罪,如何站在法律角度看待此事?

站在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的话,这再一次体现了司法的公平性,因为这次的再判是一次必要的纠错,之前的一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仍旧判处被告人涉黑是有问题的。

这个案件已经可以算是一个法学案例了。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无疑是司法公平的一次体现。这个案件比较特殊,基本情况就是一群农民工去讨债,然后老板报案,这些农民工因为有些人存在血缘关系,然后就被当做是涉黑势力暴力追债。但这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一审仍旧判决这13名被告人有罪,那就是存在问题了。这次的再次审判,就是要给一审纠错,更是给那些被误判的被告人一个公平,最重要的是,这体现了司法公平性,就是说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下,是不能随意判决的,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无罪释放!

这个案件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也不麻烦的,因为这个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因为证据不足而误判的案例。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司法系统是不能判决的,只能无罪释放。但这个案件的一审存在问题,那就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还是宣判了。当然,我们并不知道当时是否真的是证据不足,因为每个地方的司法系统对于证据不足的定义都是会有一定的偏差的,所以这件事也不能这么简单的去看。这也就是说为什么要支持被告人上诉的原因,因为很可能再更高级的法院审判就是无罪了,这也就是司法公平性的体现。

总的来说,站在法律角度来看待此事的话,这是比较少见但又很正常的案件,因为证据不足的定义比较广泛,肯定有的差错的,这时候被告人可以再次上诉,交由更高级的法院来审判,这也就是司法公平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