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分别是由哪些级别的机关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指省级人民政府和各同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是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行政法规的基本要求:根据宪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宪法、法律没有作出原则或有关规定的事项,国务院不得制定行政法规;即使宪法、法律对有关事项作了规定,但按民主宪政原则不属于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范围的不得以行政法规定之;在立法形式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应开宗明义地列明其所依据的宪法条款和有关的法律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百度百科-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