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孩子九个月了,法律上肯定要给女方,如果我把孩子强行抱走的话 法律上会给我什么样的惩处呢

违法的,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因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考虑,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法律分析

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的。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带回来。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找到,要求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然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因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等。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带回来。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在孩子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前,父母都需要给予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以及其他生活必要费用。当有孩子的夫妻准备离婚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给付就成为双方必须达成的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