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神权法 大德而小刑 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五权宪法 一家之法 趋时更新

你这个应该是法律思想史的名解吧

神权法:夏商周时期将政治与法律活动的正当性追溯至神的一种思想形态

大德而小刑:董仲舒的法律思想,即强调礼乐教化的优越性,强调以礼教为主、刑罚为辅。

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这是黄宗羲提出的“法治”观。他认为“法”的作用大于“人”的作用,应该重视法治的定立与实行。法治实行的是代表天下人民利益的“天下之法”,是平等的法律,而非“一家之法”。军臣上下都要严格遵守奉行“天下之法”。

五权宪法:孙中山的宪法法律思想,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监督制衡。

一家之法:这是黄宗羲对维护君主利益的法律的一种称呼。他认为这是没有“一毫为天下之心”的法律。将天下的利益尽归君主,势必引起天下之乱,违背了立法的本旨,是“非法之法”。

趋时更新:王夫之的法律思想,认为法律制度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