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合同最长可以签多久
法律分析
最长为六个月,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亦可能是针对临时性的、无法确定结束时间的工作任务而设定。由此可见,目前企业用工是临时性还是长期性,并不能作为判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而劳动报酬的计发方有计时制的,也有计件制的。除了规定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外,法律很少有对企业如何约定报酬的强制性规定。仅以双方约定的是日薪来否定劳动关系亦无依据。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