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是什么意思?
“义务”的对称。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在法律上一方有权利,他方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会只承担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
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权利」是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及法学的核心观念,其意义为个人自主性为正当。本文通过对「权利」一词在晚清文献和《新青年》杂志中使用时的意义分析,以及初步统计研究,试图揭示中国现代文化形成中是如何接受和使用个人权利思想的。研究表明,由于「权利」在中文中原有意义是权力和利益,晚清中国知识阶层是从维护国家权力和利益角度意识到国家和群体的自主性为正当。这是用「权利」翻译rights的原因。在1900至1915年间,自主性的理念适用范围从国家(群体)拓展到个人,这一时期「权利」的意义比较接近西方文化中的原有含义。由于中国文化中任何正当性都与道德联系在一起,政治文化离不开道德判断,中国人难以接受某种不等同于道德的正当性理念。新文化运动是塑造中国现代政治文化的关键时期,本文选取《新青年》为个案,对其使用「权利」理念进行意义分类及初略统计,并与晚清、辛亥时期「权利」观念的意义比较。我们发现五四时期「权利」观念日益道德化,权利一开始被当作一种新道德,人们甚至用道德的种种属性来评判权利。这种意义演变是以《新青年》为代表的部份知识分子抛弃自由主义、认同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使用的方法是关键词(「权利」)的意义分析和统计,并结合思想史内在理路的疏理,来探讨中国现代政治文化形成。我们力图将某些重要观念在中西不同文化价值系统的原有意义及翻译传播同重大历史大事件对人思想的冲击结合起来考察观念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