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怎么写给家人有法律效力

遗嘱按照以下方式写给家人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意识正常,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不被威胁、胁迫;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立遗嘱的程序如下:

1、对本人身份的说明;

2、说明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信息;

3、说明财产状况和保险信息;

4、表明是本人真实的意思;

5、对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6、本人及相关人员签名、注明日期。

立遗嘱所需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遗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