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情节严重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超生情节严重的法律规定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第三十三条等,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非婚生育子女、未到婚育年龄生育子女、不得再生育子女而生育子女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再生育一胎但未满间隔年限生育子女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三条 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