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掀起“走私狂潮”,陈云上报后邓小平是如何批示的?

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经济政策,同时也放开了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而之前私下贩卖行为往往都会被扣上“投机倒把”的罪名,但从此之后,从我国口岸打开了出口和进口贸易的闸门。

这一政策的改变使得我国人民的经济生活水平发生了显著地提高。但是也滋生出了一些经济犯罪的萌芽。

而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在口岸上走私的经济犯罪越来越严重。这种走私犯罪一方面扰乱了我国的整体市场,同时也给国家的口岸税收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而就在这时,在我国第二代领导人当中地位仅次于邓小平同志的陈云临危受命,将口岸走私的严重问题上报给了邓小平,并且得到了邓小平的批示: 雷厉风行,抓住不放

意思就是一定要将这股破坏国家建设的不良之风彻底清除。

我国是一个亚洲临海国家,狭长的海岸线上分布着非常多的口岸。而在这些口岸上通常都有我国海关机构来把控国家进出口贸易的大门。

但是由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放开,我国的进出口口岸管控发生了一些漏洞。 于是走私变成了当时非常流行的一种经济犯罪。

说到走私犯罪在当年最猖獗的要数我国 东南沿海地区 ,同时在这个地区与走私犯罪的光荣斗争史也时间最长。

1980年到1984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开通了对于台湾当局的“三通”政策。

中央调整对台政策,其实一方面是为了加大对于我国经济增长的刺激,另外一方面也为了调和与周边国家的经济矛盾,希望能够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东南沿海地区的走私犯私活动也泛滥成灾。当时就在福建省长乐县一天的车辆走私活动就高达3400台,参与人数三万有余,交易金额高达200多万。而在浙江温州,沿海的渔船也往往形成拼凑集资式的走私态势,甚至形成了陆上贩私市场。

据统计在这四年中,粤、闽、浙三省***查获走私案件302000余起,抓获的港、澳、台走私船5700余条查扣私货总值5亿4千多万元,有罪判决的走私犯罪分子有1400多人。 经过严厉打击,终于大规模的走私行为被刹住了。

而到了1985年之后,走私行为竟然出现在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当中,甚至连一些军警单位也参与其中,一方面充当保护伞,另一方面也为自己谋私利。

于是到了1986年,这种形式的走私行为被称之为“官商走私”。

而过了1987年之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内的一些企图钻空子的犯罪集团也开始利用走私渠道贩卖一些类似毒品、涉黄制品等涉嫌严重违法物品。而这些人的犯罪行为更加具有隐蔽性,更加趋于高 科技 化,甚至更加危险的是还带有一些间谍情报的活动。

我国出现大规模走私犯罪行为的时间主要聚集在 八十年代初期和中期 。因为当年的国家政策刚刚进行了对外开放,而我国关税政策和口岸监管在当时并不完善。

而且那时国家刚刚开始搞大规模的产品制造和原材料进口,所以从生产角度上说,生产原材料和低端商品走私是当时走私犯罪的重头戏。而生产资源类和高端商品走私则相对比较少。

当时在一些大型城市当中,往往都是充当走私货物销路的中下游环节,而走私犯罪的上游往往都是一些不够富裕的沿海中小城市。

由于当时我国的关税制度还处于一个非常不平衡的状态中,很多如香烟、小家电等货物进口关税都非常高,所以零部件和电子产品生产原材料走私则是由国外向国内的。实际上这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之后在商品市场上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制假贩假的犯罪滋生。

经济犯罪的调查和截断从来都不是一个短期就可以见效的事情。因为从调查取证的角度上讲,经济犯罪必须有法律条文上非常明确的规定,同时也需要在财务上能够查得到的漏洞。如果没有这两个方面,那么人员证据往往都会很容易就被推翻。

所以在当时,陈云同志想要雷厉风行地将走私依法查办,就必须要一方面寻求地方政府的合作,另一方面调整法律方面的整改措施。

而犯罪分子的手段也是日新月异的,他们往往是一些受过高等教育,对我国的税法和进出口贸易极其精通的人牵头。带领整条走私链条的最下端,例如熟悉我国沿海船务和海关缉私流程的“老油条”合伙进行走私。

而被查获走私的,通常都是那些下游的办事人员,真正的领头者即使是查到了也经常会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

所以在80年代初期,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经常会出现的走私都是一些 名牌家电、名牌香烟、皮包皮具等高档奢侈品 。而这些商品如果是从正规渠道进入销售下游的话,价格会非常高,并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得起的。

而那些真正能够消费这些产品的人,在我国毕竟还是少数。而且对于商家而言,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商人是根本做不起这样的生意的。

而走私品就省去了一些中间环节所产生的成本,商人们拿到这些货物的原始价格非常低。就算是贴上比正规渠道销售价格低上很多的价签,他们的利润也是正规商人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于是很多人因此就铤而走险地进行大批量货物走私。

而陈云同志将这种风潮遏制住的主要办法是: 通过对各级地方政府在货物流通管制上进行施压,同时将一些关于经济犯罪的法律量刑加强。 让那些普通的走私者不敢或者是不能再进行走私。

所以在八十年代初期,低端走私犯罪就被遏制住了。

由于低端走私被法律和当地政府的整改遏制住了,于是一些低成本的日用消费品走私的利润便低了。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日益加快,这些产品的关税也慢慢降低。同时在我国的老百姓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很多人的消费能力也日益提升了。

于是到了八十年代中期,走私品的主体就从低端商品和生产原材料换做了高端商品和生产资源。而这类商品的走私者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了。

陈云同志在稽查走私和整改国家口岸制度的工作中总结出, 八十年代中期的走私案查到最后往往都是沿海地区的一些官僚和其子女所经营的私人公司。

而这些公司天然的就掌握着一些上层资源,同时也拥有复杂的 社会 关系。所以想要贯彻邓小平同志批复的后面四个字“抓住不放”,最为关键的就是要 一抓官僚贪腐,二抓法律改革。

于是八十年代中期,陈云在第一时间就从经济犯罪的法律量刑上提出了改革。同时收紧很多高端商品进口和生产资源上的出口政策。虽然这样的做法会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国家改革开放的步伐,但同时也刺激了国有企业和私人中小型企业的崛起。

比如在家电方面,八十年代初期在国内一度兴起了“东洋风”。

东芝、三洋、松下等品牌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但在八十年代中期和后期,我国的海尔、中兴等企业异军突起成为了市场销售主体。

同时在和国外品牌的合作上,我国在八十年代就建立起来的合资经营理念直接促成了我国现在对于国际品牌收购的热潮。这不仅仅是福泽一方的政策,更是福泽后世的政策。

而在资源走私的查获上,陈云同志更是果断出击决不手软的。比如在八十年代中期,钢铁、原油、农产品这三种国家资源出口总额甚至不如八十年代末的一半。

而我国的国有资产在当时却并没有增长多少。其原因就是当时在东南沿海,甚至是东南亚陆上贸易中,这种国有资源的流失非常严重。

比如湛江“9898全国特大走私案”中,湛江市的一些堕落的官僚和走私分子勾结,走私金额达到了惊人的110亿元,而那件案子中查获的走私货物其中就有110万吨钢材和126万吨成品油。

而这些走私大鳄和贪腐官僚被查获时,已经是九十年代初期的事情了。可见当年邓小平同志的批示是多么深谋远虑。

对于经济犯罪的打击,很多时候都会遇到非常大的困难。一方面在于经济犯罪的取证和问询要比其他性质的犯罪难一些。另外一方面对于走私贩私等犯罪问题,牵扯到我国口岸海防,以及内海公海的一些划分问题上。很多办案机关会因为一些不可控制的原因错过打击犯罪的机会。

而在这方面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这类经济犯罪案件往往都带有严重的有组织犯罪的性质,甚至有一些被腐化的干部和官员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直到今天,党风廉洁问题已经被严肃纠正了。虽然不能避免有个别的人敢于触犯法律,但国家依然还是会贯彻邓小平同志和陈云同志的 历史 纠正手段。

真正地做到“雷厉风行,抓住不放!”还老百姓一个干净安全的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