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育:书读不懂怎么办?
经常有同学问我,书读不懂怎么办?
我的体会是,只要认定是经典著作,读不懂就硬读。读不懂,通常说明不具备理解文本所需知识,但这些知识也只能靠阅读获得。
燕大元照丨读书栏目
虽然是法学专业,可大学时候,我读的非法学类书比法学类多,部分原因是,可读的法学书实在不多。除了文史类,高年级快毕业的时候,我开始找一些政治、哲学类的经典著作来看。
记得读过的第一本政治哲学经典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硬着头皮啃完,只有一个感觉:大家不愧是大家,写的东西我基本没看懂。也曾经试图读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但刚开始就放弃了,实在是没办法读下去。
等到研究生阶段再拿起《社会契约论》,才感觉这本书其实如此浅白。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也在硕士期间读完了。
经常有同学问我,书读不懂怎么办?
我的体会是,只要认定是经典著作,读不懂就硬读。读不懂,通常说明不具备理解文本所需知识,但这些知识也只能靠阅读获得。
如果读不懂就轻易放弃,也许永远都不会有读懂的机会。反之,一本一本的啃过去,知识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理解能力会越来越强,所积累的知识也会越来越丰富。这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称之为“解释学循环”。
读书过程中,往往只见循环而不见上升,所以很容易自我怀疑:读了这么多,怎么好像没什么长进?
知识的积累比较缓慢,很难明显觉察出来,所以要有耐心;而且,知识增长,有时候不是让人产生充溢感,沾沾自喜于无所不知,反倒可能让人感觉虚空,惶恐于一无所知。
检验有没有长进,有一个简单方法:一两年后,回过头去读之前读过的书,如果感觉和当初一样难,那大概说明确实没什么长进;如果感觉容易了,说明知识有增长。
经常还有同学问我:读书记不住怎么办?
没有人可以记住全部读过的书。如果总是纠结于能不能记住,也许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以记忆为读书目标,这可能是多年应试形成的下意识;二是读书太少。
记忆力有好有坏,好的可以做到过目不忘。但无论好坏,记忆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读书越少,会越珍惜所读的书,也就越想记住。有点悖论的是,读书越少,知识越少,记忆维持的时间会越短。
办法有两个。
第一个办法,先忘掉记忆的事情,找类似主题的文献,一本接一本去读。读到足够多后,能不能记住某一文献的内容就不再重要,因为你已经掌握这个主题或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
从学生时代开始,我花了很多年,粗线条系统阅读过功利主义、实证主义、自由主义、诠释学及新制度经济学这几个主题的经典文献。我的治学路数,正是在梳理这些主题的过程中慢慢成型。
这个办法告诉我们:比记住文献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掌握知识体系。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多读,同时,勤做读书笔记。
如果觉得这本书太经典,一定要记住,那就试试第二个办法。这个办法其实还是多读,只不过是就某一本书一遍又一遍地读。
听过我的课或者授课录音的同学应该知道,我特别喜欢约翰·密尔,课堂上经常提及这个人。我有一个偶像排行榜,他长期高居榜首。约翰·密尔的书尤其是《论自由》和《自传》这两本,我已经记不清读过多少遍了,到现在也还要反复阅读。
反复阅读可以维续记忆,更重要的是,经典之作,必定是常读常新的,不同时期阅读,会有不同收获,顺便也可以检验自己有没有长进。
经典常读常新,对此我深有体会,包括金庸,从初中读到现在,百读不厌。所以,对于学术经典,不要指望读一遍就完全理解,最好隔一段时间阅读一遍。
黄侃黄季刚先生小学天下第一,名列章门“五大天王”之首,天资之高,世所罕有。但他的自我认知是:
“汝见有辛勤治学如我者否?人言我天资高,徒恃天资无益也。”
怎么“辛勤治学”?还是用黄先生自己的话说:“余观书之捷,不让老师刘君。平生手加点识书,如《文选》盖已十过,《汉书》亦三过,注疏圈识,丹黄灿然。《新唐书》先读,后以朱点,复以墨点,亦是三过。《说文》《尔雅》《广韵》三书,殆不能记遍数。”
天才尚且如此,何况常人?
可问题是,那么多书,既要反复阅读,又要不断拓宽阅读面,怎么办呢?
我的建议是:第一,尽量选择高质量的书。读书时间非常有限,要读的书无限多。要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读书中,就尽量不要让垃圾书占用过多时间。如果垃圾书提供的知识或观念是错误的,那就不仅仅是浪费时间这么简单。第二,选择一些特别能打动自己、特别能影响自己思想路向的书,反复阅读。
一言以蔽之,读最好的书,在最好的书里,选择最具***鸣的书反复阅读。
越是初学者,越有必要阅读高质量的书,因为踏入新领域,第一次接触的知识印象最深,而初学者又不具备鉴别能力,往往受误导而不自知。等到泥足深陷,那就回天无力了。
可是,不具备鉴别能力,也就意味着没有能力判断书的好坏。这又怎么办呢?
办法有三个。
第一,看作者名望。在成熟的学科领域,最具名望的,往往也是最杰出的学者,他的作品也最值得信赖。不过,这只是成熟学科领域的特点。中国法学,这个标准还不太靠谱。
所以需要结合第二个办法,借助老师尤其是授课老师的推荐。老师对于授课专业的文献通常比较熟悉,所作推荐一般也都经过筛选,比初学者全凭名气的莽撞靠谱一些,但也取决于老师的鉴别力与用心程度。
我自己主要用第三个办法,即是利用靠谱的书评类文献。其中,对我帮助最大的就是《读书》,包括对我治学理念形成重大影响的哈耶克、以赛亚·伯林这些人,都是先在《读书》上接触到,然后按图索骥找他们的著作来读。
不过,书评类文献对选择法学著作意义不大,因为此类文献很少涉及法学、尤其是纯法学著作。
对法学初学者来说,第二个办法比较常规,所以遇到什么样的老师非常重要。当然,多数法科学生没有机会选择老师,进入大学后,会碰见什么样的老师,多少有点宿命的意味。法大还好,每门课都有很多老师可以选择。
我之所以主要用第三个办法,是因为读书经历里,自学成分比较大。不仅仅大学阶段,硕士阶段也是如此。
硕士入学,分配给我的导师人非常好,也原本打算根据我的特点做有针对性的指导,但见过两次面后,很不幸,她乳腺癌复发,不能再带学生。我请求导师组重新分配导师。导师组答复说:我们是导师组负责制,你有学习上的问题想找哪位老师都可以,为什么非得要个名义上的导师呢?所以硕士三年,我没有名义上的导师。
我可能是法大历史上唯一没有导师的硕士生。硕士毕业论文要填写指导老师,我很费了一番踌躇,最后决定填将来的博士生导师。答辩时,一位老师还专门提出疑问:杨老师不是你的指导老师,为什么填他?我只好说:因为我不知道该填谁。
平常还好,反正我本来就习惯于自学,没人管,自由自在看书,倒也惬意。一年中有一天会觉得比较落寞,就是教师节那天。等到这天,大家都有人认领,只有我像孤魂野鬼,没人要。但一年也就这么一天,问题也不是太大。
读博后,杨老师也不管我,继续放任我随心所欲读书。每次跟杨老师见面,他只是问:最近又读了什么书?有什么心得?从来不会说:你应该读什么什么书。
这个经历对我培养学生有点影响。我经常跟学生说,不要太依赖老师,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至关重要。
我知道学生都比较怕我,其中一个原因是,问问题的时候,我态度通常都不太好。
必须承认,我的确不是循循善诱春风拂面式的老师。
每年民总第一课,我都会引用约翰·密尔的两句话,以表达自己认同的教学思路。
一句话是:
“如果不要求学生做不会做的事情,他就永远不会去做能做的事情。”
另外一句是:
“凡是能运用自己思考得出的东西父亲从不教我,只有尽我努力还不能解决的问题才给与指点。”
两千年前,孔子说过类似狠话:“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从这几句话里,可以理解我为什么总喜欢“折磨”学生。
课堂上,我会强调:欢迎问问题,可是最好对问题先有自己的思考,自己查阅过资料。所以学生问我问题,我经常会反问一句:你觉得呢?多数情况下,学生会觉得尴尬,心里可能在想:我要知道还问你?其实我的意思是,你自己的思考是什么?
我的基本态度是:大量的问题,可以通过自己查阅资料获得解答,如果还无法解惑,欢迎带着困惑跟我讨论;如果对于一个疑问,自己没有思考过,没有动手去查阅资料,说明只是想要一个轻松确定的答案,但如果只得到一个答案,知识不会增长。
更重要的是,吝啬自己的思考,说明不用心。
张中行先生一生随顺,少有执念,但他“一直坚信”:“文学事业,有成就,要生死以之,至少也要多半个心贯注,半心半意必不成。”“文学”二字,换成“法学”,同样成立。
法科学生还会面临一个问题:怎么处理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尤其近年来,法律教义学的呼声迅速高涨,相应的,质疑法律教义学的声音也不绝于缕。
什么是法律教义学?简单说,就是依据实证法规范解决法律纠纷。这显然是法律人的基本技能,是法律人区别于其他专业的标志。但如果因此认为,其他学科知识对于法律适用没有或者不宜产生影响,又未免走得太远。
没有任何学科知识是自足的,法学也不例外。所谓学科,不过是基于研究所需的人为划分而已,完全没必要固守藩篱自缚手脚。
当然,如果以为社会科学或者哲学的研究可以替代法律教义学,则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同样不足取,甚至更不足取,因为这意味着,法学不必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
以前法大课堂上,我用过《笑傲江湖》里华山派剑宗气宗之争说明这个问题。二宗相争,表面上争的是剑气主从,但其实谁都清楚,真正的高手,必然是二者兼通的。所以,这种争论,不过是假动作而已,隐藏其后的,是领地、权力和利益。
剑气之争意义不大,有意义的是,如果想要二者兼通,如何修习?
这个问题说简单也简单,还是“解释学循环”。
常规方式是,以法学也即法律教义学为出发点,先尽量掌握法学本门功夫,当感觉法律教义学带来的挑战已经无法让你满足时,或者感觉法学修习进入瓶颈时,或者感觉视野正在变得狭窄时,就可能意味着,需要暂时离开一下,转而阅读诸如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乃至于文学艺术等相邻学科文献。进入其他学科后,当感觉思维越来越飘时,或者感觉思维方式越来越不那么法律人时,提醒自己转回法学。这就完成一圈小循环。如此周而复始,法学与相邻学科的素养交替增长。
直到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之前所接触的各学科知识开始融汇,这是完成一圈大循环的标志。
循环是螺旋式的,没有终点没有闭合点,但不会让人因此感到绝望,相反,每完成一圈,无论圈大圈小,都会发现,每往前跨进一步,总能看到新的知识风景。
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步会看到什么样的知识风景,这种感觉非常奇妙,也正是知识魅力之所在。
当然,起点也可以是比如哲学这样的抽象知识,然后具体化至法律教义学。理论上,没有天然正确的起点。练剑练气,乃至于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没有固定的顺序,孰先孰后,修习者根据自身特点确定。
我之所以会说以法学为起点是常规方式,是因为这是对“法科学生”描述的景象。
被贴上“法科”标签,有时候会让志存高远者感到委屈——说好的君子不器呢?
没错,学科是人为划分的结果,不必自陷牢笼。但知识毕竟越来越丰富多样,因而越越趋于专门化与精密化。最聪明最勤奋的人穷其一生,也无法获得全部的知识。即便头戴“百科全书”桂冠的学者,在知识汪洋里,也不过是几片浪花而已。
这告诉我们,知识必然存在分工。知识分工带来的后果是,每个人的知识都是片面的,追求全面无标签的知识,往往一无所获。
如果不想丢掉“法律人”这个标签,在知识增长的螺旋循环中,就最好守住法学这根中轴,让其他学科知识为法学服务。
合同法评注选
朱庆育/主编 辛正郁/副主编
法典评注集法律教义学之大成,系法典国家法律体系、法律学术与法律实务日臻成熟的标志。本书以法律适用为中心,将学说、判例、规范变迁与比较法熔于一炉,是汉语法学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评注。
本书萃集国内民法学领域杰出中青年学者,选取“合同法”部分条文,借鉴德意等国大型法典评注并加以创新,既全景反映相应条文的立法、学说与判例现状,更在此基础上作出审慎反思,为民法典的体系化评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