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现象和法律现实

现象是对能够被感知的某一特定的类别化的事物的归类化的统称;而现实是指当前存在的实际情况的统称。通俗点说,在法律学领域,有诸多能够被感知的特定的事物,类别化后即被称为**现象,而各种现象***同构成当前法律存在的现实情况。所以,法律现象就是法律现实的构成要素,法律现实是一种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