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注销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对于公司注销前,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是可以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清算程序的,则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公司法人资格取消,对于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