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完成应向上级移交哪些资料

申报材料: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书。

2、当地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或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机构的审核意见。

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5、发起人正式协议书。

6、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7、资产评估报告书。

8、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

9、国有土地评估报告书及国有土地评估确认书。

10、验资报告。

11、法律意见书。

12、发起人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

13、特殊行业,须有关部门允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意见。

14、外资作为发起人,需外经部门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