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完成应向上级移交哪些资料
申报材料: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书。
2、当地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或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机构的审核意见。
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5、发起人正式协议书。
6、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7、资产评估报告书。
8、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
9、国有土地评估报告书及国有土地评估确认书。
10、验资报告。
11、法律意见书。
12、发起人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
13、特殊行业,须有关部门允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意见。
14、外资作为发起人,需外经部门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