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载人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载人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的行为人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2、交管部门对于该行为人还可以并处15日的拘留;

3、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的认定条件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未经过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为无证驾驶;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8、没有驾驶证的;

9、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10、驾驶证被暂扣的。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载人会受到相关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