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国家公益林多少亩会受到刑事立案标准
占用五亩以上涉嫌占用农用地犯罪。
1、《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扩展资料:
案例:
苏州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审结 男子被罚1万
2016年06月13日07:11
非法占用致12.82亩耕地严重毁坏,近日,姑苏区法院开庭审结了苏州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刘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2年6月至今,刘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12.85亩(8565.5平方米)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填铺砂石建造堆场用来堆放钢管等建材。
2013年5月8日,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其在15日内拆除新建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回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
但刘某仍未恢复土地原状,继续堆放建筑材料,致使该宗地地块硬化,土壤板结,耕作层遭到破坏,经勘测认定,其行为已造成其中12.82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刘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姑苏法院认为,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