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药处罚新规多少倍
1、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本罪,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一、劣药产生原因
1.购销管理有待加强在购进管理上,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未对药品购进单位和购进票据的合法性进行有效审核,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有的则流于形式,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为不法药贩留下了可乘之机。
2.从业人员素质待提高。虽然药监部门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但由于当前农村药品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都不高,法律意识不强。
二、劣药预防措施
1.实施更加科学的准入制度。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得如火如荼,基层医疗机构的数量也不断增多,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买药难”等问题。
2.建设更加健全的监管网络。在乡镇一级政府部门设立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落实编制和经费,专人专职负责辖区药品安全监管,明确乡镇政府药品安全管理职责。
3.宣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农村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针对农村用药特点,加强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
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引发较大突发公***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