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适用什么法系
民法法系。一般意义上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即成文法国家。中国适用民法法系,亦被称为大陆法系,德国、法国、日本等均使用大陆法系。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中国法学著作中惯称大陆法系。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随着欧洲一些殖民国家的向外扩张,大陆法系也扩及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地。由于源流不同,大陆法系大体又可分为法、德两个支系,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各国属于前者,而德国、奥地利、瑞士和日本等国则属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