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的职责范围
商务局的五个职责范围包括:商业发展与管理、市场调研与分析、产业规划与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贸合作与交流。
1、商业发展与管理
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商务政策,并对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2、市场调研与分析
商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信息,分析市场需求变化趋势,为企业提供决策依据。
3、产业规划与协调
商务部负责编制全国商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4、招商引资
商务部负责落实国家对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规定,帮助企业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组织重大项目招商工作,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来中国开拓国际市场。
5、对外经贸合作与交流
商务部负责推动中外政府间贸易协定谈判,加强双边磋商机制建设,推进民间多边商贸合作;加大对外资引进力度,扩大对外贸易规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市之间、行业内部和产业之间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友好往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