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认和承担法律责任时,必须依照的标准和准则。学校教育活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侵权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这种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主要是根据《民法典》中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三项原则。
(三种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3、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