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有两个: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即建设方

案的具体内容,建设地点的环境本底状况,项目建成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损害,防止这

些影响和损害的对策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扩展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法》将于2003年起正式实施,国家环保总局监督司司长祝兴祥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

时称,该法最重要的创新之一是把“公众参与”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和程序加以规

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老百姓有权利对建设项目的环

境问题发言,从而保证了公众的环保知情权和参与权。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吸收公众参与对专项规划草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是在规划草案

报送审批之前,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如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情况、书面征求

意见等,全面了解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真实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

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参考资料:

人民网——《环境影响评价法》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