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私自收费的后果

法律主观:

律师 收费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与物价局有收费指导标准,即一般指导原则。但具体收费需要委托人与 代理 人根据指导标准的原则确定收费额度。 一、是参照指导标准的限度。 二、是根据案情的难易情况。 三、是看当事人的承受能力,条件好的可以就上限,困难的可以就下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参照法律援人助条例规定的条件与标准)的还可以免费法律援助。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