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石家庄依旧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去年颁布的《关于春节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
石家庄市主城区东至东三环路,西至西三环路,南至南三环路,北至古城路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等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政府启动III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全市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此同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亦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保定
2017年11月13日,保定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保定市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近日,保定再次对外发布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白纸。
保定市主城区(指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东三环、北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区域内(不含环路),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建成区,2019年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秦皇岛
近日,秦皇岛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对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进行了明确。
禁放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全域内禁放烟花爆竹,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3个县限放烟花爆竹,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县政府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规定,在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正月初
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具体时间节点、见三个县区政府通告),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全市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在可以燃放的时间内,提倡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衡水
此前,衡水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全域。
(二)冀州区主城区。
(三)其它各县、市主城区。
冀州区和其他各县、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城区范围由各地政府划定。
在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在禁放区域外,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地点。
在禁放区域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承德
自2018年9月15日起,承德在中心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承德高新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市中心城区以下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双桥区:除双峰寺镇全镇,牛圈子沟镇蛤蟆石村、马架子村、水泉村、_椤树村、碾子沟村、平房村、下河套村,水泉沟镇柳树底村、山神庙村、大窝铺村,大石庙镇东沟村、袁家庄村、马家庄村、双庙村、车子沟村、陈家沟村、鸡冠山村、石门沟村、西北沟村外所有区域。
承德高新区:除上板城镇,冯营子镇东营村、西营村、崔梨沟村、石门子村、上栅子村、下栅子村、水泉沟村、三道湾村、秋窝村、闫营子村、砖瓦窑村(不含御龙湾小区以东区域)外所有区域。
双滦区:双塔山镇、滦河镇、西地镇西地新区、元宝山街道、钢城街道、秀水街道所有区域。
沧州
从2019年年初至3月,沧州市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中心城区3条高速公路合围区范围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将禁燃禁放范围扩大至各县(市、区)城区建成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业聚集地和各乡镇建成区。
邯郸
1月8日,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3月底,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整治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将通过采取从严排查、从严审批、从严监管、从严查处等措施,全面清查超标、非法、伪劣烟花爆竹产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有效预防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公***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其中,主城区是指西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东至尚代线,北至青兰高速,南至南二环路所围合的范围。
在市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农历除夕0时至正月十六24时,邯郸市通道区域南至磁县城区,北至永年城区,西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东至高速铁路线所围合的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在市主城区范围以外,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全面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唐山
2018年2月,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市区环城路以内(由开越路、南湖大道、唐安路、大庆道相连的内部区域),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理区)建成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除夕、正月初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当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时,所有时间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下列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一)国家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科研单位、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繁华街道、影剧院、公园、体育场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电力设施、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完成气代煤改造,已经通气运行的村庄。
该通告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邢台
邢台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邢台市区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禁止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就邢台市区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禁止储存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三禁”)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三禁”区域,即邢汾高速西环连接线、G107国道绕城改建段及G
340、S342绕城改线规划在建路段构成的环城合围区域。
二、在烟花爆竹“三禁”区域内,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的种类,包括双响、组合烟花、礼花弹等烟花类和鞭炮、大地红等爆竹类及其它所有种类的烟花爆竹。
三、桥西区政府、桥东区政府、邢台县政府、南和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划定区域烟花爆竹“三禁”的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委会以及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烟花爆竹“三禁”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烟花爆竹“三禁”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
四、各级公安部门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部门,各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供销等部门是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监管职能部门。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协同做好烟花爆竹“三禁”管控工作。
五、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是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责任部门,不再审批、许可划定区域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和临时销售点,并注销划定区域原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烟花爆竹“三禁”区域内,凡违反规定私自组织焰火燃放活动的责任单位和组织者,公安部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在禁止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供销等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收到举报的单位应当按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廊坊
据廊坊都市报消息,今年廊坊禁燃限放继续按2018年《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施行。市区、各县(市)城区全年任何时间禁燃烟花爆竹。禁止在廊坊市、各县(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辛集
近日,辛集市政府发布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辛集市建成区许可燃放时间为2019年2月4日(除夕)、2月5日(初一)全天,2月9日(初五)、2月19日(正月十五)7时至22时。
禁限燃放区域:建成区(西至安新线,东至工业路,北至澳森大街,南至路南街市区范围以内)。
禁放时间: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和正月初
五、正月十五的7时至22时以外全年时间,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燃放。此外,根据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旦达到III级预警级别,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后,全面禁止燃放。
定州
近日,定州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明确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城市建成区,南至107国道及外侧沿线村街(社区),北至唐河,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西至经济开发区全域,全年禁售、禁存、禁放烟花爆竹及电子炮(此区域内除夕及正月初
一、初
三、初
五、十五早上6:00至24:00可按规定燃放)。
限制燃放区域:禁止燃放区以外,全市范围内。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街(社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少放或不放,实现逐年递减,直至全市禁放。环保部门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全市禁止一切燃放活动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