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意见的格式
(一)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 第一, 辩护人 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告人的委托还是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实践中,还说明是受哪一 律师 事务所的指派。 第二,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 第三,也可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办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这样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进入正文部分做好准备。 (二)正文 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 辩护词 的核心部分。 一般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 起诉书 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经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书对案件定性和认定的 罪名 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恰当; 被告人有无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刑罚 的情节;有无酌情考虑的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的情节; 证据 与证据之间,证据与被告人口供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被告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否属于意外事件;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 正当防卫 或紧急避险; ***同犯罪 案件中,对首犯、 主犯 、 从犯 、胁从犯的划分是否清楚; 诉讼 程序是否合法等。也有的案件需要同时从上述几个方面来辩护。 (三)结束语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二是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 刑法 的什么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 辩护意见具体的案件审判上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所以有关的当事人需要学会合理的操作,尽量减少自己的错误导致的利益损失,但是需要更多的证据,因此有关的资料收集需要有关的当事人留意细节,完整性以及充分性对于事情的处理会直接影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