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怎么样不用承担责任

法人代表没有办法不对公司负法律责任。除非完全退出来,否则肯定是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不愿继续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可以视为具有退出公司经营的意思表示。

一个人是可以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但是前提是多家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法人代表不一样。

1、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传统民法的两大法定民事主体之一。法人具有三大基本特征,这些特征使之与组成法人的自然人得以区别:法人一经成立即具有独立法律人格;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所有权,法人财产由出资者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两部分构成;法人以其独立财产对外承担独立责任。

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3、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根据产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有三大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授权代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