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再审驳回不服怎么办

对再审驳回不服怎么办

如果您对再审驳回的决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再次申请再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在收到再审驳回决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您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对再审驳回决定存在重大异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协会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支持。

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如果您认为再审驳回决定存在严重错误或不当,可以寻求其他救济途径。例如,您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向相关监督机关投诉举报。

综上所述,如果您对再审驳回决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上措施寻求救济。但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操作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三)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四)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