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意见书文本
法律主观:
协议书样本 (方)因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方)于_年__月__日 签订的劳动合同 。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_______(劳动法或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_____年__月__日起, 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按规定支付(不支付)乙方 经济补偿金 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用人单位预告 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也称非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 达成协议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