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解释一下法也责众,对不对?朱元璋在空印案中,将全国各州县长官杀尽,当今若如此治理腐败,是否可取
法律必须讲求证据,法要责众也是在有证据的前提下才能执行!
如果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对犯法的众人进行惩罚,
第一,会使众人不服,起不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起不到令行禁止的作用!
第二,会造成冤假错案,冤枉好人,会被认为是滥杀无辜,引起众怒,失去人心,可能会造成内乱。
第三,法律将失去尊严和威严,法律将失去对众人的约束力,变成一纸空文!
朱元璋在空印案中不讲证据,大开杀戒,冤枉了许多好人。由于当时是人治的封建社会,皇帝的权威至高无上,想杀谁随便找一个借口(甚至不找,只要采取高压手段,确保政权稳固)就可以了,只是后世评价不好而已。
现在我国是法治社会,办案时要讲求“有法必依,有法可依”,国家又如此重视人权,任何机关都没有权力再无某人犯罪证据的前提下逮捕一个人。如果按朱元璋的办法做了,
第一,则是这个机关犯法,这个机关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执行者犯了人道主义罪行,受到国际舆论谴责,甚至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
第三,国家引起动乱,社会动荡不安,政权不稳。
第四,国家动乱会引起敌国的侵略。
所以,按朱元璋的办法根本就做不到,只要杀一两个人就会垮台,因为这违反法律,甚至是反人权的,因为整个统治阶级腐败透顶,不可能把统治阶级几百万上千万人都杀光,因为统治权掌握在他们手里,而且这种想法是反人类的反人道主义的。更何况现在是全民腐败,不可能把全国人都杀光吧?十几亿人呢!几百年前的蒙古人都没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