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调研、文秘、信访、党务、纪检、监察、新闻报道、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后期、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老干部、“双拥”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2)法制宣传科。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检查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审核有关司法行政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3)基层工作科
管理和指导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街道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及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的审查、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148”法律服务工作。
(4)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科(区公证处)
管理和指导区公证机构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奖惩和公证员资格考试报名、报批、注册、奖惩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对公证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办理公证事项;建立并管理和指导区法律援助工作;指派执业律师、公证员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筹集和管理法律援助基金;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