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处理的法律依据
顶格处罚即顶格处理,属于从重处罚的一种形态。行政处罚法体系中的“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
顶格处罚:
行政处罚法体系中的“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在数种处罚方式中适用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或者在某一种处罚方式允许的幅度内适用较接近上限或上限的处罚。其中,适用上限的处罚就是“顶格处罚”。
从重处罚:
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从重处罚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这对于惩治违法和警戒教育违法行为人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情形: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处罚:
(一)、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包括使用恶劣的违法手段、多次违法、影响很大等。
(二)、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三)、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况,如利用职权实施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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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