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可以走生育险吗
药流不住院,通常可以走生育险。药流是怀孕49天内通过药物流产的方式终止妊娠,一般情况下,进行药流并不会对子宫及生殖道造成损伤,所以可以走生育险。但在药流后的第1天和第2天需复查彩超,明确子宫恢复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药流不全、药流失败等情况。
药流不全:在药流后第1天需服用米非司酮,在第2天需服用米索前列醇,多数女性在服用此药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出冷汗等症状。
药流不住院,通常可以走生育险。如果服药后未出现异常情况,第3天服用米索前列醇时,需留院观察,直到排出妊娠产物为止。如果出现出血量较多,需及时将妊娠产物排出,否则可能会出现大出血或失血性休克等情况,通常需要在无菌手术下清宫,此过程不算较大的手术,且在手术后休息2-3天即可出院,因此可以走生育险;
药流失败:如果女性对药流药物不敏感,或服用药物后因自身原因无法服用药物,如多胎妊娠、葡萄胎等,导致药流失败,则需进行人流手术,人流手术通常较小,且在手术后休息2-3天即可出院,因此也不会对生殖系统造成损伤,此时可以走生育险。
女性在进行药流后,应注意休息,避免熬夜、过度劳累,同时避免进行跑步、跳绳等剧烈运动,并且一个月内禁止进行性生活。在药流后第7天需要到医院复查,明确子宫恢复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药流不全等情况。
综上所述,药流不住院,通常可以走生育险。药流是怀孕49天内通过药物流产的方式终止妊娠,一般情况下,进行药流并不会对子宫及生殖道造成损伤,所以可以走生育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