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写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老人自己在家写的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自书遗嘱有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若老人意识不清,则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及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部分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的合法个人财产,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