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工作如何分工、分组、协调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

1、为顾问单位就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为顾问单位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3、为顾问单位草拟、审查、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帮助顾问单位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4、为顾问单位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5、为顾问单位催收应收账款,协助制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6、应顾问单位邀请,参与磋商、谈判,草拟、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

7、应顾问单位要求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催告函、协商建议函等;

8、为顾问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律师意见书;

9、为顾问单位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10、为顾问单位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11、作为顾问单位代理人参与诉讼和仲裁,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

12、协助顾问单位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13、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企业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4、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企业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15、协助顾问单位处理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16、应顾问单位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