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取暖费新政策

门市取暖费用目前是统一调整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2元。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高0.3以内(含0.3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一定加价幅度。

暖气费收取标准的依据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商业取暖费属于非居民住宅范围的,应当按照商服收取热费。 商业属于经营、盈利性的,水、电、暖的收费标准,所以本身就要比普通住宅用房的要高一些。

商用建筑、民用住宅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取暖费:

1、建筑面积是你房产的实际所有面积;

2、建筑本身也会吸收热量并提升温度,且有助于房间温度上升;

3、公***部分的取暖费用,由所有住户按面积均摊;

所以,取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

如果是尚未交付的房子没有取暖费的,已交付而没有入住的应该在本年度供暖季开始之前,到相应的供暖公司提交申请停止供暖,申请成功的将按照空置房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