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级岗位比例不再全国统一了,这会对中小学教师产生什么影响呢?

重磅消息?将深远影响着中小学老师!近日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后简称《意见》,涉及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与终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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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新教师法》提出相关要求,要取消教师初级、中级职务的职称评聘;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门槛,中小学教师提高到本科学历,幼儿园教师也提升到专科;还对教师住房保障提出新要求,助力乡村教育发展。近年,深化教育改革顶层设计连出重拳,充分说明新一轮教育改革顶层是认真的。《意见》指出:要落实放管服精神,国家层面不再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作统一规定,而是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优化调整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实行中小学岗位县域统畴,协调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乡村倾斜。乡村中小学可以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缓解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切实改善乡镇中小学教师状况。

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加强教职工聘后管理。《意见》要求坚持简便易行可操作的原则,对岗位竞聘程序和方式作出规定。完善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用人导向。国家层面的文件通知,涉及的都是原则性的面上要求,我们一线人看上去就有点不太明白,要通过地方进一步明确与细化才方便理解执行,这一连串的通知与指导意见,会如何深刻影响着一线教师的工作生活与发展呢?

首先是职称评定,新教师法提出原则要求,教育部新印发的通知再次提出明细要求,相信是要铁定落实了。就是中小学的初、中级职称,不再设置名额限制,不再实行评审制,改为根据教龄和履职情况实行考核制,到了年限考核合格,可直接晋升。高级职务即副高与正高级职称仍实行评审制,副高级以上岗位的?比例?指标改为?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也就是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达到一定水平,业绩突出,就可以在县域范围内平衡指标,让?能者上?。

当然,初、中级职称放开评审限额及副高级职称扩大区域统筹,并不等于放宽对教师职业要求,千万不要认为躺平就可以上职称。而只是为科学地调整教师发展通道,减少评职称的内卷,把教师的专业提升引向更有效的发展通道。其次,《意见》要求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各学校新设岗位、出现岗位空缺要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教师可以跨校评聘。这是不是说以后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会成常态?也许会成真!

?另外,评聘分开,就是评职称(初、中级)放开了,达到条件就可以上职称,但学校是不是有对应职称的岗位聘用,还要看你的综合能力是否适岗,是不是有适合的岗位空缺,只有被聘适岗,才能享受相关待遇,促进量才使用。再有就是《意见》要求加强教职工聘后管理。避免聘后管理的弱化与?一聘定终身?等问题的出现,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用人导向。

结合《新教师法》与《指导意见》对中小学教师职业提出新要求,职称评定的放宽是某种程度的松绑,可有效避免内卷。竞聘上岗更看重一线工作实绩,能进一步引导教师的发展方向,有积极导向作用。也希望我们一线老师,能进一步端正态度,以?教书育人?为已任,与时俱进,顺应?顶层设计?要求。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发展导向,潜心修炼不断提升职业能力,为做好人民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已的努力。